5月31日,我校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十项准则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处理办法特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培训会。今年正值省教育厅确定的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召开此次会议尤为重要。会议由副校长刘宝国主讲。
刘校长解读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会议精神,分析了目前我市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此,刘校长围绕“师德”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对教师的要求等几个方面展开培训。
刘校长从中外的师德观、教师的标准和社会关于师德的认知出发,指出师德又称“教师道德”,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刘校长细致解读《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
二、自觉爱国守法。
三、传播优秀文化。
四、潜心教书育人。
五、关心爱护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
七、坚持言行雅正。
八、秉持公平诚信。
九、坚守廉洁自律。
十、规范从教行为。
刘校长针对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对教师的要求做出讲解,刘校长从“四有好老师”、思政教师“六个要”、“四个引路人”、“四个统一”以及在“六个方面下功夫”提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呼吁全体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敬业勤奋,做新时代的优秀的人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