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沧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中共沧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民法典的通知》要求,我校党委高度重视,于6月28日召开了党委扩大会(扩大至5个党支部委员),专题进行了相关的学习和布置。
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刘宝国同志主持。他首先宣读《通知》内容,并安排相关学习、宣传要求:将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列入七月份党员活动日的一项内容,要求各位党员有笔记、有心得;要求法制办制作相关的宣传展牌,对在校的高三学生进行宣传,开学后对高一高二学生进行宣传;学校门口电子幕上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视频。
组织委员胡永生同志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
宣传委员郑锦侠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解读,他从《民法典》的立法经过、编纂意义、编纂要求和原则、主要内容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会议最后党委书记韩宝祥做总结发言,他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今年5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民法典》仅次于《宪法》,如果说《宪法》维护的是“公权”,那么《民法典》维护的是“私权”,《民法典》是一部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典,具有回应关切、以人为本、突出时代特色、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作用,要求每位党员及中层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