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学生多元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特色发展”的发展理念,为优秀艺术特长生打造一流的发展平台,今年将在高一年级招收部分艺术特长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类别:
1.声乐:需市级以上获奖证书;
2.器乐:需省级以上获奖证书;
3.舞蹈:需市级以上获奖证书。
二、招生人数:共计 20 人。
三、报名范围:
凡沧州市(含各县、须为本地户口)初中应届毕业生,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艺术特长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均可报名。
四、报名条件:
1.专业等级证书;
2.参赛作品获奖证书;
3.与专业有关的其它证书和资料。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考生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两张,户口本及与考生本人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首批)
日期:4月15日---5月4日。(每周一——周五办理)
时间:上午 8:30—11:00 ;下午15:00—17:00
七、报名地点:
沧州市第二中学教务处(致和楼二楼 )电话:2077109
八、专业测试时间及内容:(需携带我校印发的艺术专业测试准考证)
5月5日上午8:00—11:00
测试项目: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要求时间不少于2分钟,不超过5分钟,伴奏自备。
器乐:自选乐曲一首。要求时间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8分钟;
舞蹈:(1)面试: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 (2)基本功:软开度、协调感、弹跳能力测试 (3)组合或成舞表演。
附项:自选(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参考)
九、录取方法:
1.由我校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专业测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参考
中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编入我校普通班学习)
2.中考文化成绩基本分数要求:
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我校高一最低录取分数线下40分;专业特别优秀的可降低60分录取。
3.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照顾条件:
省级、国家级艺术专业竞赛(专业组织机构举办)三等奖以上考生可适当降低分数线录取。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