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响“舌尖安全”保卫战-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深度解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通过一系列文件明确,重典治乱,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它都体现了哪些理念和原则,做了哪些主要修改?“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对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发展以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有何影响?
新法的理念及亮点
一、新法体现的理念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在总则中规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要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
二、新法体现的亮点
亮点一:8个方面的制度设计确保最严监管。
一是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从法律上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二是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三是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四是建立最严格的标准。五是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如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实行注册制度。六是加强对农药的管理。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七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八是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新法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亮点二:6个方面的罚则设置确保“重典治乱”。
一是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如规定了行为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二是增设了行政拘留。新法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行为增设拘留行政处罚。三是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四是对重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新法规定,行为人在一年内累计3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五是非法提供场所增设罚则。为了加强源头监管、全程监管,新法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规定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六是强化民事责任追究。新法增设首负责任制,要求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同时消费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10倍价款或者3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
亮点三:4个方面的规定确保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是行业协会要当好引导者。二是消费者协会要当好监督者。三是举报者有奖还受保护。四是新闻媒体要当好公益宣传员。
亮点四:3项义务强化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新法作为一部保证食品质量、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法典,必将对食品监管、食品行业发展以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带来直接影响。
一、对食品监管的影响。创新完善了诸多监管制度。
二、对食品行业发展的影响。确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其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三、对消费者饮食安全的影响。是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及防病治疗功能。剧毒、高毒农药禁用于蔬菜瓜果。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消除消费者对有“毒”蔬菜瓜果的担忧,提升消费者对普通食品的消费信心。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