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为做好今年中央财政支持的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6〕1号)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2016年我省安排河北医科大学为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免费五年制本科医学生50人,专业为临床医学。详见《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农村,本人具有我省连续3年以上户籍。
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按照以上条件对本地所有农村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查,汇总后于6月29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通过FTP上传,并于录取工作报到时面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刻成光盘,密封签字,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
三、志愿填报、录取及入学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批次为本科提前批B,计划性质为”定向”,执行本科二批文化控制线,录取时若生源不足,将采取志愿征集和降分方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四、招生宣传
各地要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将免费定向医学生的招生培养、就业服务等相关政策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及时解读相关政策内容,做好培养高校和用人部门与免费医学生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的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请各市速将此文件转发给各县区教育局。
河北省教育厅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