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二中学
《善行功德榜》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深化拓展“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开展,工会组织实施《善行功德榜》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为根本任务,以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通过各种道德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人人重道德、时时存善念、处处有善举”的良好风气。
二、组织领导:
成立善行功德榜评选组委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韩军同志任组委会主任。
副主任:刘宝国(党委成员、副校长)
韩宝祥(党委成员、副校长)
郑锦侠(党委成员、副校长)
乔巨辉(党委成员、副校长)
王喜芹 (党委成员、工会主席)
成员有贾风格、胡永生、边春峰、彭树丛、桑向东、贾永奇、崔金栋。
评选办公室设在学校工会,贾风格和陈海燕老师负责全面协调和落实评选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底
四、活动内容和评选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活动主要评选出“敬业之星、孝敬之星、互助之星”。
1、“敬业之星”的评选。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出发点,全校教职工要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立足我校,在全校范围内再掀创先争优热潮,树立身边的典型,向榜样学习,树立人民满意的教师形象。
2、“孝敬之星”的评选。倡导感恩之心,大兴孝敬之风。全校师生要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牢记孝道,大力倡导对长辈的报答养育之恩、担当赡养责任;对孤寡老人精神上、生活上予以帮助,在全校形成人人孝老爱亲的良好风尚。
3、“互助之星”的评选。创建文明和谐校园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团结协作,互助友爱,共同发展,让我们把团结互助的优良品德传递下去,凝聚力量,让和睦、友爱、团结的氛围充满校园的每个角落。
五、推选形式和名额:
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举荐等多种形式,推选出各项候选人,名额如下:高一、高二、高三,每个年级每项各推选5人;教学服务中心每项推选3人;教育、行政、后勤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每项各推选2人;工会每项推选1人;校级干部在各分管中心内参加推选。
六、评审程序:
1、成立评审组,审核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典型性,以打分的形式排序, 此项占总分60%。
2、领导小组测评,由评选组委会人员打分,此项占比40%。
3、计分结果上交校务会审核。
七、奖项设置和活动宣传:
1、“敬业之星”“孝敬之星”“互助之星”各设16名,共计48名。
2、优中选优,评选出典型人物,以展牌形式进行宣传,弘扬社会新风尚,传播正能量,让善行更加深入人心,共创文明校园。
沧州市第二中学工会
201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