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国旗下,高一年级部副主任窦军祥做了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共创和谐校园》的演讲。


演讲内容如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按下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重塑宪法信仰”的快进键。并且“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更让人们明白弘扬宪法精神,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
同学们,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既要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也要坚定自身法治信仰;以法律规范作为个人社会行为、学习生活的指南;做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倡导者,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做宪法捍卫者这点上可喜的是,高一年级代表我校参加了教育部主办的“宪法小卫士”答题活动,取得了市直中学平均分第一名的好成绩,为我校赢得了荣誉。在这里,对高一年级全体师生提出表扬!
同学们,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制度,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对于一个学生,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会荒废学业,甚至可能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应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和消耗家长钱财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能反映个体的文明素养。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更要靠保持;完好的设施不仅靠配备,更要靠爱护。
三、不说谎,不小偷小摸,不意气用事。大家别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会逐渐演变成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比如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同学之间磕磕碰碰,就打架斗殴;其实只要大家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许多恶性事件,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时,我们每位同学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阻止,并及时报告老师,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亲爱的同学们: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有理想、有担当,国家才会有前途,民族才会有希望。同学们,你们将是十年二十年之后建设祖国的主力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所以我们要从现在开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团结奋进、认真学习,为创建和谐校园而努力,为振兴中华民族而奋斗!